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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向职业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2-07-2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法官走向职业化 第10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法官走向职业化 本报记者 吴兢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发现:一支素质日益提高的“职业法官”队伍'...

法官走向职业化

第10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法官走向职业化
本报记者 吴兢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发现:一支素质日益提高的“职业法官”队伍正在形成。
  走出“大众化”模式
  谈及以前的法官,大多数的受访者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大众化。
  在法官法实施以前,选任法官几乎没有任何职业资历要求,很多人并未经过严格选拔就进入法官队伍:复员军人,在法院长期工作的司机、警卫,需要提拔的书记员……法官还是一种行政待遇,一些并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行政官员被“提升”到法院的领导岗位。
  然而,不懂法的人审案,又怎能令人信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不懂医术的医生会医死人,不懂法律的法官会害死人。”他说:“法官应当具备一些特殊的职业要求。比如: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职业操守等等。我们强调法官职业化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从制度上摒弃法官大众化现象,确保法官队伍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
  走向“职业化”时代
  法官从“大众化”走向“职业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词汇更替,而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给“法官职业化”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树立法官的职业形象、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和完善法官的职业监督。
  法官职业化建设,始于7年前法官法的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法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法律专业知识,初任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须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
  7年后的2002年1月1日,修订后的《法官法》将法官的职业标准大大提升:任职条件从大专提升到本科,并明确规定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
  3月21日,首次中国大法官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法官职业化改革。
  法官职业化建设,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法官的职业化趋势,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加快职业化步伐
  刚刚结束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庄严宣布: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为了严格法官的职业准入,法院将进一步改进法官遴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说:“首先,新任法官必须通过‘两考一培训’。第一考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第二考是人民法院的入门测试、考核;还必须通过法官任职前培训合格后,才能被任命为法官。对尚未达标的在职法官,要统一进行学历教育和专职培训,使其在规定期限内达标。”
  近期将要实行的,则是法官员额制度。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对法官进行定额,将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定为法官,淘汰现有法官中的不合格者。而法官一经任用,除正常工作调动外,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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