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还债也是政绩”说起
第4版(要闻)专栏:人民论坛
从“还债也是政绩”说起
四川省委领导同志在谈到化解乡村不良债务时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减负就是增收,还债就是政绩”的意识,把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工作抓紧抓好。把还债和政绩联系起来,这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给人颇多启示。
乡村债务包括乡级债务和村级债务两种。其中,乡级债务尤为突出。有资料表明,全国仅乡镇一级债务就达二千亿元之巨(全国乡镇平均负债四百多万元)。再加上村级债务,则是个更大的数字。债务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发展不快,财政体制不顺,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等等。但在有的地方,与有些乡村干部片面营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无关系。在缺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举债上项目、建工程,结果往往是“一届的政绩,几届的包袱。”“还债就是政绩”,这是一个在一定条件下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的好提法。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认清乡村不良债务的严重性、危害性。乡村一旦背上沉重的不良债务包袱,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大历史遗留问题,压得基层喘不过气来,危及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乡村社会稳定。树立“还债就是政绩”的意识,能够有效地触动有的领导对不良债务的那根几近麻木的神经,促使他们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应该说,绝大多数基层领导对乡村不良债务并非熟视无睹,也不是没有还债的想法,但他们普遍担心还债会影响自己的政绩。省委提出“还债就是政绩”,就是要使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实上,还债旨在消除隐患,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为了农民增收,因而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政绩。
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通过自己的工作,发展经济,为民造福,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实现社会进步,因而一定要讲作为,讲政绩,这没有错。但何谓政绩,却有不同的认识。建楼盖房是政绩,筑堤修坝也是政绩;招商引资是政绩,清理债务也是政绩;上项目,建企业是政绩,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是政绩。有没有政绩,政绩大小,要看是否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归根到底要看干部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各地情况不同,因而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工作着力点也不尽相同,必须因地制宜。清理债务,似乎很难摆到建设和发展的议事日程,但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来说,不解决这个问题必然妨碍发展,而解决矛盾、克服困难本身就是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看问题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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