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肉品严格把关 山东肉类市场推行准入制度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
对上市肉品严格把关
山东肉类市场推行准入制度
又讯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肉类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行肉类市场准入制度,对上市肉品进行严格把关。
青岛市工商局对进入市区销售的生猪肉实行准入制度,无品质检验合格证的生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区销售。在肉类批发市场,实行生猪肉批发前置审查制度;在零售市场,实行一猪一证、验讫盖章、登记建档,确保上市肉品来源合法,检验检疫手续齐全。7家市级屠宰厂与380家生猪肉销售点实行了“场厂挂钩”,建立了稳定的供货渠道,保证了肉品品质。济南市工商局在全市肉类市场管理中,推行肉类市场定点销售制度、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生肉产品认证准入制度、投诉赔偿制度等十项制度。凡上市销售的猪肉,必须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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