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改革出华章——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纪实
第1版(要闻)专栏:
配套改革出华章
——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纪实
本报记者 王启明
农村税费改革,如同一部波澜壮阔的协奏曲,在江淮平原拂过,在皖南山区回旋。
2000年3月,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5000万农民的期盼中拉开大幕。改革的第一目标是减轻农民负担,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这项改革全面铺开后,引发了农村税费征管体制、基层政权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的进一步改革。安徽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对主体改革中突现出来的问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迅速制定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使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沿着平稳健康的道路推进。
规范税费征管 严防减负反弹
这年5月21日,和县全天裹在风雨之中。当天恰是该县农村当年第一个纳税日。记者见到:城南乡政府周边9个村的380多户农民冒着风雨赶到乡纳税大厅,将全年税费一次交清。
农民自觉的纳税意识与税费改革前形成鲜明对照。税改前,为收取税费,农村基层干部挨家挨户讨账,“人跑生了,狗跑熟了”。有些地方还引发过一些激烈的矛盾。
安徽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全省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1年5月一次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5个配套文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巢湖、阜阳、芜湖、宣城等市各县、区的做法,为全省规范农业税征管、创新征管机制提供了经验。总括起来,主要是全面推行农业税“定地点、定时间、定税额”的“三定”征收方式,建立一支经过培训,有较高素质的征管队伍,设立一批布局合理的纳税点和纳税大厅,给一份税费“明白卡”,出一张农业税减免情况的告示,有一套优质服务的规范,安装一些监督咨询电话。
庐江县税改办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到2001年,该县32个乡镇都实行了“三定”征收,到村征缴面达90%以上。征收时,他们注意优化征管环境,做到有固定场所、有明显标记、有宣传氛围。对缴税农民“一张笑脸相迎,一条板凳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本簿子贴心”。因为轻税薄赋,宣传到位,规范征收,优质服务,农村中经久难解的干群矛盾逐渐消除,农民纳税自觉性大为提高。
农村税费改革为农民减轻了负担,但因地域广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用一个文件全部涵盖。芜湖市对可能增加农民负担的某些“漏洞”进行缜密排查,采取堵塞措施,严防减负反弹。他们给每个农户都发放绿、红、白“三卡”,“绿卡”称作政策卡,各种税费标准一目了然;“红卡”即纳税通知书;“白卡”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是按承包土地的常产计税的。常产的核定,具有弹性空间。于是,他们根据芜湖地区实际情况,在“绿卡”中规定计税常产的上限不得超过860公斤。“绿卡”还对可能随意增加的共同生产性水电费,特别是圩区圩水费,规定每亩不得超过15元;对农业户口居民初次申领身份证费、结婚证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生育证工本费,一律免收,由市财政每年拿出60多万元予以支付。
保证正常运转 化解村级债务
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了屠宰税、乡统筹费和教育集资,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虽然调整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及附加的政策,可能产生一些增收因素,但增减相抵,减大于增。税改后,乡镇、村的财力减少幅度一般在30%到40%,支出却有增无减,乡镇、村工作的运转普遍遇到困难。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如果不及时跨过乡镇、村财力困难这道关口,改革就可能半途而废。为了闯过这道关,除上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外,主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等改革措施来解决。安徽各地很快形成了改革乡镇党政机构、事业机构的热潮。
以太和县为例,这个县乡镇党政机关人员原编制为1170名,按规定精简10%,核定为1053人,实际为1049人。各乡镇内设机构原为6至7个,精简成2至3个,全县乡镇内设机构精简了65%。
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的同时采取综合性措施,五河县采取了“五个一块”增收节支措施:实施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压一块,精简机构减一块,清理尾欠补一块,县级财政贴一块,结构调整增一块。
村级规模调整也全面展开。庐江县行政村数由376个减少到254个,减少村组干部2100人。仅此一项,全县年减少开支500多万元。
从淮北到江南,农村基层干部无不说村级债务是困扰他们的一大难题。如何给村干部“松绑”,让他们轻装上阵,带领村民勤劳致富,发展村级经济,是检验农村税费改革成效的一大课题。
和县在全省并不是一个村级债务很重的县,但在2000年底,村级债务总额仍高达11481.7万元,村均负债42.5万元。到2002年春,已化解村级债务5579.9万元,占债务总额的48.6%。预期到2003年底,可以基本完成村级债务的化解任务。和县的做法是:降息免息减债,债务重组消债,反租倒包、综合开发抛荒田还债,清欠还债,拍卖还债,开发还债,发展还债,节支还债,划转核销债务,多方筹资还债。
改革管理体制 保障义务教育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伊始,安徽省委、省政府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目标之一。通过农村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教师工资发放,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实施危房改造,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第一年,全省乡镇、村财力减少18.4亿元,严重影响到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教师工资发放。为及时解决这个问题,省财政系统进行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财政体制的改革,适时增加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2000年,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为44.8亿元,比税改前的1999年增加6.1亿元,增幅为15.76%。2001年,农村义务教育总支出达55.7亿元,比2000年又增加了10.9亿元,增幅上升到24.5%。从2001年9月起,全省实施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县里发放。到2001年底,不仅做到了不新欠教师工资,而且还消化了部分陈欠。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也是在安徽农村税费改革大背景下进行的一项改革,其目标是:从2000年年底起,用3年时间,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现有中小学调减15%左右,将小学从22800多所调减到19000所,初中由3200多所调减到2700所,适当调减农村高中数量,扩大农村高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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