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国有土地实行储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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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国有土地实行储备管理
本报西安7月18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西安市政府最近决定,从今年7月起对国有土地全面实施储备管理。
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采取征用、收回、收购及其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进行储备的行为。按照要求,市、区均应制定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根据计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土地征用、收回、收购实施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从今年起,西安在全市设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同时,将设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并在市、县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土地储备机构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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