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肖斌长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走检查基层 看执法作风
人民满意的检察官肖斌长
窦力 秦健
15年办案500余件800余人,无一错案发生,演绎这一颇具传奇色彩事迹的检察官正是荣膺2001年“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的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肖斌长。
1987年,29岁的肖斌长当上检察官之初,就把努力办好每一个案子,让人民满意,牢牢地铭刻在自己的心中。肖斌长在办理咸阳市屈武绑架杀人案时带领干警顶着烈日,在臭气熏天的东河滩垃圾场寻找到作案工具。经过艰苦调查,他证实了犯罪嫌疑人屈武在作案现场的事实。
肖斌长是一位宁折不弯、敢于碰硬的汉子。1993年11月,西北国棉七厂原公安科民警高跃手持匕首,连刺11人,致5人死亡,6人重伤,后在张某等人帮助下逃跑。案子刚到肖斌长手中,他就接到5次匿名电话:“小心点”、“等着瞧”。肖斌长毫不退缩,15天拿到50多份证据,及时提起公诉,使5名被告人受到法律严惩。
肖斌长是一个精神上的富有者,拥有众多的荣誉。今年“五一”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光荣当选为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他又是一个物质上的清贫者,夫妻两人月工资1000元挂零,上有老,下有小,经常盘算着如何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作为一名检察官,肖斌长永远追求的“下一个”是让人民满意,让人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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