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过错不申请国家赔偿难到位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社会多棱镜
遮掩过错不申请
国家赔偿难到位
据法制日报报道,内蒙古6年来仅有一家单位申请的国家赔偿金,现已滚动至几百万元,至今没有第二家单位申请。据统计,仅1999年该区法院受理并决定国家赔偿的就有27起案件,涉及金额25万元以上;在1100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也都附带行政赔偿。而在已知的赔偿案件中,大多数义务机关已履行或正在履行赔偿责任。有关人士透露说,只要用这钱,就得向上级部门申报,就得暴露出自己的过错,还要被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影响政绩。因此,一些部门便用其他违规收入“私了”国家赔偿案件。
点评:有了过失却不愿坦荡地承认错误,不仅有违立法的初衷,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还容易培养一种讳疾忌医的心理,从而导致各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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