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中小企业担保瓶颈
第12版(企业界)专栏:政策解析
如何打破中小企业担保瓶颈
本报记者王政
今年出台四项新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试点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实施
办法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日前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经过近年来的试点,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担保难问题已经有所突破。目前,具有我国特色的“一体两翼三层”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初具雏形,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数额已近400亿元。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情况如何?今后将有哪些具体政策出台?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
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要按照“选择重点,规范操作,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进行;要把握三项原则:即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
问题:“一体两翼三层”担保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复:“一体”指试点的主体,模式可概括为“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绩优者扶持”。由于担保初始资金中地方财政拨款占30%—40%,因而称为政策性资金;但政策性资金决不意味着政府直接操作,担保机构无论作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社团法人,均须独立于政府进行市场化运作;担保对象要择优扶强,体现政府的产业导向。“两翼”指国内现有专业性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它们是试点主体的重要补充。“三层”指担保体系中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面。其中市一级担保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担保业务;省一级担保机构对市级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中央一级担保机构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设立。
问题: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复:截至2000年8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天津、内蒙古、山东、河南等10个省(市)已开始建立再担保机构,80多个城市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这些省市通过政府预算拨款、资产划拨、会员企业风险保证金、企业入股等方式共筹集担保资金40多亿元,可为中小企业提供400亿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问题。
问题: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什么?有何新政策出台?
答复:今年将有四项政策陆续出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试点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下一步,地级市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完善担保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尚未建立再担保机构的省(区、市)要抓紧建立,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要研究建立中央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制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学习运用先进科学的担保风险控制办法,避免行政干预;要引导推动市场化的企业互助担保组织和商业担保机构扩展业务,增强服务功能,提供多种形式的担保服务项目。
问题: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离不开培育中小企业信用制度,请问在这方面有何政策措施?
答复:下一步国家将逐步建立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业主)、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国家经贸委、工商局已会同其他部门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税务、银行、工商管理、海关、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将密切配合,在对中小企业纳税、贷款、工商年检、通关报税、产品质量检验等记录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向银行等机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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