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催报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吉林省认真解决督查工作问题
第3版(综合新闻)专栏:
运用催报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
吉林省认真解决督查工作问题
本报长春一月六日电记者李仲春、李安达报道:为了督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吉林省积极探索督查工作规律,不断强化督查工作职能和权威。
去年上半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吉林省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党工委、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反馈,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吉林省督查部门还就如何做好督查工作,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建立了诸如督查任务的下达、督查结果的报告、定向抽查、全面检查、督查反馈等十几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委决策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定期进行通报,对落实党委决策中工作不到位、落实不得力的部门和地区,在全省有关会议上公开亮相,以示警告和诫勉。
吉林省政府运用催报检查、明察暗访等办法,有效解决了当前督查工作难查实、拖而不办的问题。去年下半年,省委督查室、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派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采取暗访的方法,对各地解决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解决。到去年年底,全省二千四百五十三名“走读”干部已有二千三百五十七名把家搬到了任职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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