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如何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如何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从一些地方的实践中,笔者感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宣传,提高人大代表对建立向选民述职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部分代表中存在的“额外负担”或“无所谓”等模糊认识。二、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如:述职次数、述职时间、述职内容、述职的形式等。同时,对述职评议情况要作记录,便于督促代表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工作水平。三、制定计划,提高工作实效。述职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准备阶段,内容包括宣传发动、方案的制定、代表的述职报告准备、述职会议的组织安排等。第二是述职评议阶段。要求代表要实事求是地写好述职报告。在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时,要以事实为依据,克服仅凭个人主观印象或“好人主义”态度,避免述职评议工作流于形式。第三是整改阶段。选民评议后,代表要根据选民评议意见,做好整改,提高履职水平。——福建人大《人民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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