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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7-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国际资料库 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自1991年12月27日中俄正式建交以来,两国元首接连举行会晤,双方富有成果的会谈'...

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国际资料库

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自1991年12月27日中俄正式建交以来,两国元首接连举行会晤,双方富有成果的会谈以及签署的声明、宣言和协议,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1992年12月17日至19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首次访华。18日,江泽民总书记会见叶利钦,两国领导人举行中俄首次最高级会晤。双方发表了关于两国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宣布两国“相互视为友好国家”。
  1994年9月2日至6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江泽民主席和叶利钦总统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最高级会晤并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及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与互不将战略导弹瞄准对方的共同声明。江主席对叶利钦年初提出的两国“建立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倡议表示赞赏,提出两国新型关系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之上,成为不对抗、不结盟,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
  1995年5月7日,江泽民主席应邀前往莫斯科参加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庆典,与叶利钦总统举行中俄最高级会晤。双方一致同意为发展中俄两国之间的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新型关系而继续共同努力。
  1996年4月24日—26日,叶利钦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最高级会晤。双方认为两国间建立“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中俄两国作出的正确历史性选择。
  1997年11月9日—11日,叶利钦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最高级会晤。会晤后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重申,中俄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两国既不谋求霸权,也无意扩张。
  1998年11月22日至25日,江泽民主席访问俄罗斯,与叶利钦总统举行首次非正式会晤。通过两国领导人的定期接触,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达到崭新水平。
  1999年8月25日,出席中、吉、俄、哈、塔5国元首会晤的江泽民主席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会见了俄罗斯总统叶利钦。
  1999年12月9日,江泽民主席同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第二次非正式会晤。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双边友好合作关系的顺利发展,并表示在新世纪里将进一步深化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000年7月5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杜尚别会见了前来出席“上海五国”元首会晤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这是普京就任总统后与江泽民主席首次会晤。
  2000年7月17日—19日,普京总统应邀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北京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反导问题的联合声明》。《北京宣言》强调,中俄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0年9月6日,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在纽约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期间举行会晤。双方强调中俄两个友好近邻发展合作关系对世界局势有很大影响。
  2000年11月15日,江泽民主席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会见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这是中俄元首当年的第四次会晤。双方对中俄高层交往以及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
  2001年6月14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上海会见前来参加中、俄、哈、吉、塔、乌6国元首会晤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双方就中俄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李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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