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税收入超120亿元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湖北地税收入超120亿元
本报讯 2000年,湖北省地税系统强化税务稽查,狠抓执法检查,深入挖潜堵漏,确保税收增长。全年全省地税收入总量超过120亿元,与机构分设之初的1994年相比,增长了166.6%。
湖北地税大胆创新稽查管理体制,在全省地税系统建立了“县为基础,三级联动,双重管理,相对独立”的省、市、县三位一体,下管一级的稽查新体制。全系统稽查系列实行上级稽查局与本级税务机关双重管理,在稽查中独立行使执法权。这种相对独立的稽查体系和精干的人员配置,为在全省范围内集中优势力量,联动出击,分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较大规模的重点稽查行动奠定了基础。
稽查不背收入任务是湖北地税稽查新体制的显著特点,为切实实现稽查工作重心由传统收入型向执法型的根本转变,他们取消了过去对稽查单位的收入任务考核,而代之以稽查“六率”为内容的全方位稽查工作质量考核。1999年全省稽查查处案件8690起,办案准确率为100%。2000年稽查六率等诸项指标继续保持了较高水平。(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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