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群众心声 自觉接受监督 山东法院常与人大代表沟通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倾听群众心声 自觉接受监督
山东法院常与人大代表沟通
本报讯 去年12月1日到12月20日,山东省法院系统的院长、副院长们紧锣密鼓对本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进行走访,更好地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这是近年来山东各级法院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最新举措。
对于全国、省人大代表反映个案问题的批示、来信,该省各级法院都逐一登记,列入督办事项,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基本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1998年9月至今,全省法院共收到各级人大领导批件和交办案件3550件,已办结2954件,处理各级人大代表来信(函)、来电4709件,接访1969人次,办理各级人大代表交办其他非诉事项1545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还出台了《初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任职资格备案制度》。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冯建波 王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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