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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楼谁敢住?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7-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这栋楼谁敢住?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聚焦 这栋楼谁敢住?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政府住宅楼,是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七层砖混结构建'...

这栋楼谁敢住?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社会聚焦

这栋楼谁敢住?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政府住宅楼,是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七层砖混结构建筑,始建于一九九五年,一九九六年入住,现有居民四十三户。今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八时左右,该楼西侧二至六层阳台突然垮塌,致使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早在入住之初,一些居民便发现此楼存在裂缝、漏雨等质量问题,找到乡政府要求退房,得到的答复是,乡里没钱退,马上派人维修,但一直不予兑现。今年春季,居民发现东侧阳台有严重下沉、开裂现象,立即向有关方面反映,直到五月份,西安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才派了几个工人来维修。维修期间,发现西侧阳台也有类似问题。公司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向居民保证,决不会发生危险。居民信以为真,听任他们像维修东侧阳台一样对西侧阳台进行简单维修。谁知没过多久,便发生了西侧阳台垮塌致人伤亡的恶性事故。
  事故发生后,居民与有关专家一起对该楼进行了取样检查,发现主体墙多处开裂,有的门上没有过梁,有的没有立梁,有的圈梁已出现裂缝;立梁混凝土用手指可以把石子抠出来;砌墙的水泥沙浆用手一抠即掉,缝隙能伸进手指头;阳台上用的是比毛衣针粗不了多少的冷拔铁丝……居民还了解到,这栋楼根本没有经过质检,没有验收就卖给了住户。
  时至今日,偷工减料、玩忽职守的人依然逍遥法外,没有被追究任何法律责任;有关方面依然推三阻四,不准居民退房,只想维修一下了事;居民纷纷外出借宿,没地方去的整日提心吊胆。
编后
  吉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政府住宅楼的质量问题,使数十户居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他们整天担惊受怕,居无定所。这是又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承载着生命的阳台竟然找不到像样的钢筋,楼体裂缝能够伸进手指,偷工减料的痕迹随处可见……这样的楼房何以能进入市场?这样的楼房谁还敢住?谁应为此负责任?
  阳台已经垮塌,逝去的生命已无法再生。现在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情是:抚恤死者,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妥善安置居民生活,让居民远离危险。然而,截至目前当地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让人心寒。
  人们在商场里买了伪劣商品可以退货,居民买了质量不合格的楼房为什么不能退房?让上百人身居“危楼”,整日提心吊胆,当地的领导干部何以能心安理得?
  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来。
(附图片)
  1、阳台垮塌后,在楼体上竟然找不到与阳台连接的钢筋。
  2、阳台落地后呈粉碎状。
  3、楼顶东墙角严重开裂。
  吉林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政府住宅楼三十一户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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