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省长书记作检讨
第11版(社会观察)专栏:实话实说
有感于省长书记作检讨
孙汝明
报载:今年5月,陕西省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陕西省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部署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时,面对全省100多位市长、专员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记者,就这三起特大安全事故作了检讨:“我作为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全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感到万分内疚,有负于党和人民的重托,也有愧于三秦父老乡亲的厚望。”省委书记在省委扩大会议上也作了检讨。他说:“由于我们工作没有做好,给党中央、国务院添了乱,给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带来了重大损失,教训是十分惨痛的。我诚恳地接受党中央、国务院的批评处分。在这里,我向同志们检讨。但即使再重的处分,也无法挽回已经造成的损失。”
读罢这则报道,我不禁为这两位领导干部敢于承担责任,勇于作自我批评的精神所感动。这种精神与那种文过饰非、争功诿过,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将坏事说成好事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照。这是共产党人心底无私,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体现。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们在工作中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是难免的。能否正视它,并妥善地加以处理,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质。透过两位领导同志的检讨,就会发现“责任重于泰山”在他们身上绝不是一句空话。他们清楚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面对发生的事故,想到的不是对自己会产生什么影响,而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使命。他们对待挫折和失误的态度,反映出共产党人敢于承担责任,勇于自我批评的品格。他们尽管在工作中遇到了挫折,但我相信,这种敢于承担责任的态度,勇于作自我批评的襟怀,一定会赢得群众的谅解、拥护和爱戴。
如果每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像他们那样,我们的工作失误就容易纠正,“学费”就会少交,我们的事业就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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