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孜孜探寻法治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6-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孜孜探寻法治路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八十年,也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铲除旧法统,建立新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

孜孜探寻法治路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八十年,也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铲除旧法统,建立新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八十年。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说明中国共产党经过八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道路。请看——
孜孜探寻法治路
宋安明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方略写进宪法,这是总结共和国五十年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作出的历史结论。长期从事法制史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国华教授认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说明中国共产党经过80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并已经开始走上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康庄大道。
  党始终重视民主建设
  为了使中华民族真正走上民主法治和长治久安的道路,80年间,中国共产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奋斗,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获得了民族的独立与人民的解放并领导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为发展民主法制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可靠的基础。孙国华说,无论在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都很重视民主法制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总结了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经验,开始大规模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主选举制度等民主政治制度,制定了土地法、宪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孙国华坦言,由于社会主义事业毕竟是全新的事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高度复杂的课题,由于我国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而封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我党自身主观认识上的失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甚至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挫折。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经验和教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邓小平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孙国华认为,邓小平特别强调民主与法制的密切关系以及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言书中,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以这些理论为指导,全党全国人民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大力进行了民主法制建设,初步建立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党的领导是关键
  孙国华认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这一我们党面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此,我们党在确立工作中心——经济建设、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强国之路——改革开放之后,又进一步确立了治国之策——依法治国,并且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关键,人民民主是基础,依法治国是保证。从此开辟并开始走上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道路。
  正是随着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民主法制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最近20年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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