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云在湖南调研时指出贯彻实施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姜春云在湖南调研时指出
贯彻实施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新华社长沙6月1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近日在湖南调研时强调,代表法既是一部规范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的法律,也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都应当执行的法律。这部法律的实施收到了显著成效,但还有待加大工作力度,要通过认真实施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更好地推动和保障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6月14日至18日,姜春云一行在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等同志陪同下,就如何实施代表法、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问题,在湖南省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在长沙、湘潭等地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与各级人大代表和省市县领导同志广泛交换意见,并对一些地区和单位进行了考察。
姜春云强调,提高对人大代表制度和代表职务的认识,是实施代表法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现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有320多万人。这些代表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各行各业,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湖南等地的实践证明,依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通过他们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审议和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问题,并向人民群众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和决议,不仅会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各级党政、各行各业都应当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人大代表制度的认识。把代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姜春云指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实施代表法的关键。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政应重视和支持人大代表履行在人代会上和闭会期间法律规定的职责。“一府两院”应对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组织好代表在会议期间和会后的经常性活动,人大代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水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接受选民的监督。许多代表说,“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必须把联系选民、反映民意、履行职责,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义务。有的地方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当参政议政的热心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各项工作的带头人的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值得借鉴。
姜春云说,提高全社会的人大代表意识,是实施代表法的思想基础。明年4月,是代表法颁布实施10周年。要以此为契机,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开展代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代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代表的性质、地位、职责和权力、义务等为全社会所了解,形成全社会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环境。同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法实施的检查监督,以保证这部法律全面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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