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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服务未尝不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6-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上海来服务未尝不可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这档买卖该谁做连续报道之四   上海来服务未尝不可 冉永平朱宇   《这档买卖该谁做》系列报道刊出后,读'...

上海来服务未尝不可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这档买卖该谁做连续报道之四

  上海来服务未尝不可
冉永平朱宇
  《这档买卖该谁做》系列报道刊出后,读者反响强烈。连日来,全国各地的读者纷纷致电、致信本报,对邮局分区经营的做法发表看法。
  一位北京姓邓的读者打电话找到记者说,她一直在关注本报的这组报道,他们单位还把报道复印,开会讨论。她说他们普遍对北京邮政管理局的解释不认同,市场经济就要鼓励竞争,不能因为自己工作方便就制定限制竞争的规定,如果像邮局说的,北京的服务不好,让上海邮局进入北京有何不妥?这其实早就不该是再要讨论的问题,比如北京的彩电不行,北京的消费者难道一定要就近买北京的彩电不成?关键是观念问题。
  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邮件是谁的,谁最有发言权。客户选择邮局是客户最基本的权利。如果客户连这点选择权都没有的话,那还是什么市场经济。邮局口口声声说用户有权选择,又限制区外的邮局上门服务,实际就是剥夺用户的选择权,这样做说的不好听就是霸道。”
  北京一家快餐店的老板说:“顾客就是上帝,客户找上门来了是咱的荣幸,说明咱的服务好,你能回了上帝的面子?就像我们给人家送餐,别人打电话让我们送快餐过去,我能说你们那有快餐店,别找我们了。这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吗?”
  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教师在谈到这件事时认为,邮局的规定是明显的限制竞争,是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其实质还是一种垄断行为。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反垄断法,但是邮局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因此,消费者完全可以有理由提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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