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宜昌大桥业主推出廉政新举措
第3版(地方新闻)专栏:
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宜昌大桥业主推出廉政新举措
本报武汉6月16日电国家“九五”交通重点工程——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业主创造性地推出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其纳入工程合同范畴管理的新办法,采取你送“红包”,我按合同扣减你的工程款的办法,有效防止了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概算投资8.95亿元,是湖北省首次以项目法人制管理体制管理建设的大型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在每年度的工作安排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目标、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等工作一起布置和检查。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等10多项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抓出成效,1999年初,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党委针对工程特点,在与参建单位多次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严格界定双方行为,包括10多项条款的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项工程合同一起验收结算。在各参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还聘请了9名政治素质强的人员担任廉政建设监督员,监督大桥建设中参建各方的行为。(杜若原刘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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