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科学器材厂:只收货款不发货
第10版(读者来信)专栏:来信点滴
江苏扬州市科学器材厂:只收货款不发货
六年前,经人介绍,我院和前来推销医用器械的江苏扬州市科学器材厂业务员曹某,谈妥购买该厂生产的法医检验箱和尸体检验箱等法检设备的有关事项。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日,我院按厂方要求,从本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萍乡市湘东区支行湘东营业部汇出货款及运费,共计四千四百元。
货款汇出后,我们始终未收到所购设备。经多次电话、信函联系,对方不是说“未收到货款(经汇出银行业务查询,证实货款早已进入对方账户)”,就是以“不知道”搪塞。
江西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谢国庆李维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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