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内地就首个司法合作协议达成共识
第12版(港澳台侨)专栏:
澳门与内地就首个司法合作协议达成共识
新华社澳门电(记者李鲲)澳门特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天与到访的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就《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进行了第三轮磋商。陈丽敏会后宣布,双方已就协议文本及一些技术性的修订达成共识。
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杨润时为团长的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5月22日开始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构进行访问,同澳门特区的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法务司、保安司负责人进行了会谈,并与澳门特区司法协助小组就《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对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进行磋商。
杨润时表示,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内地与澳门在司法方面相互联系和提供协助,这次关于合作协议的磋商取得了积极成果,签署协议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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