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是违法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制人生
体罚学生是违法
马世波
近几年来,发生在清静校园里的“暴力事件”时有所闻,老师体罚学生的恶性事件常常见诸报端……人们在震惊之余不禁要问:我们的老师究竟怎么了?
从传统意义而言,老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把学生培养成于国家、于社会的有用人才。在人们的心目中,老师是温文尔雅又不失严肃的知识分子。不幸的是,虽然称职的老师是绝大多数,但就这几个另类之老师,便严重损害了整个教师队伍的形象!
对体罚事件,公众舆论多众口一词地定位在“师德”上予以谴责。笔者认为,这种行为早已超出了道德规范的范畴,而是典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是“恨铁不成钢”的良好初衷,还是“惩一儆百”的善意考虑,无论有多少自我辩护的理由,尊敬的老师们,这样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了。
笔者以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应属当务之急,尤其是师资培训要走出重才轻德、轻法的误区。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培训师资模式,仍以培养专科人才为目标,只要专业课过硬,其它科目可以不问。这样的结果就是,在造就了一名优秀专科老师的同时(除法律专业外),也为社会输送了一位“法盲”。因此,师范院校应当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当作一门必修课目,大力加强对未来教师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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