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湖泊责任到人云南实行防汛责任制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江河湖泊责任到人
云南实行防汛责任制
本报昆明6月3日电记者汪波报道:今天,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全省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了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5月1日至30日,云南全省38县次出现暴雨,231县次出现大雨,出现大雨的县次数突破全省有记录以来最大值。为确保汛期安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省主要江河湖泊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全省通报了指挥部成员联系的大盈江、瑞丽江、澜沧江、南盘江和红河等6条江河防汛责任制及这些江河(河段)等防汛抗洪责任人,同时要求6条江河流经地的险工险段、病险水库、重点城市、水文和通讯设施,要把各项责任制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