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第1版(要闻)专栏:
坚定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本报评论员
当我们站在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新的历史起点,回首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最后20多年我们实现前两步战略目标的辉煌历程,有一条最宝贵的经验,这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这是20多年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也是我们继续推进事业胜利前进、实现新的奋斗目标的根本。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纲。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也不能动摇。紧紧围绕“中心”,抓好“两个基本点”,一个也不能放松。“两个基本点”,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不可偏废,不能分割,不容对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可以说是最核心最重要的“两手抓”,这两手都要硬。这些年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全党同志是自觉的、坚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些同志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讲得比较多,抓得也比较多,而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时讲得不够,抓得也不那么实。这个问题,应当引起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下力气解决好,以保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古人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管我们建设和发展的政治方向、政治保障的。2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如果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得不好,就会在政治方向、政治保障上出问题,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就不能成功。正如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的那样:“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应当看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根本区别于历史上的封建主义中国和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标志。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就不成其为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离开了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改革的中国,发展的中国,稳定的中国,更没有现代化的日益繁荣富强的中国。能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检验,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检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键在党,在各级党的组织。各级党委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实践,赋予四项基本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四项基本原则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群众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雄厚、可靠的力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四项基本原则深深扎根亿万人民群众,就会成为任何力量都无法动摇的立国之本。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写进了我们党的章程,写进了我们国家的宪法,已经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共产党员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自觉地、始终不渝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末,不论国际风云怎样变幻,不论征途上有多少困难、多大风浪,我们都能够做到“我自岿然不动”,不断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胜利地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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