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督察严打有力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聚焦三湘严打风暴
党委政府督察严打有力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全国治安工作会议精神,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5个重点市州和20个重点市(县)实行“严打整治”督察。
这次“严打”督察将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分25个组,每个组由1名厅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和1名公安民警组成。督察组将深入到5个重点市、州和20个重点县(市)开展为期3个月实地督察。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当地党委、政府对“严打”工作的认识是否提高,群众是否充分发动,“严打整治”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公安政法机关打击是否有力,黑恶势力是否受到打击,治安秩序是否明显好转。
省公安厅党委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认真接受省委、省政府“严打整治”督察组督察的同时,当前要突出抓好三件事情:一是要侦破一批案件,特别是一批重特大案件;二是要开展追逃大行动,努力将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三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爆收枪大行动,努力控制乱源。(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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