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修改异地退票规定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铁道部修改异地退票规定
本报讯为维护旅客利益,铁道部对计算机联网异地退票规定作出新的修改,即异地退票在旅客购票站或乘车站均可在列车开车前办理退票手续。此规定自5月10日生效。
过去规定在发售站退异地客票时,退票时间为列车开车前48小时。这主要是考虑退票信息传导受网带功能限制,怕浪费客票,影响其他旅客购买这些客票。现在虽然改进了退票信息传导功能,一般也在12小时以上。此次规定开车前不受时间限制退票,可以说铁路是蒙受损失作出这一规定的。
铁路部门希望广大旅客尽可能提前退票,以免其他旅客无法购买这些被退的客票,浪费运能。(张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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