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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5-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屈万祥:对于'...

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第11版(党的生活)
专栏:

  在新规定颁布前,县、处级以上干部买卖股票的,如何处理
  屈万祥:对于《若干规定》发布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当时规定买卖股票的行为,应当继续依照原有的规定予以查处;特别是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购买、收受“原始股”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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