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券法》的角度如何看《若干规定》的出台
第11版(党的生活)专栏:
从《证券法》的角度如何看《若干规定》的出台
袁东:从《证券法》的角度看,这一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可以进行证券投资,只是明确规定禁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相关人员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以严重影响证券交易,现在有限制地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证券投资,与《证券法》不矛盾。
王传亮: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出台这个规定也是与我国《证券法》的立法原意相一致的,体现了我们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证券法》中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证券投资行为并未加以限制。党中央、国务院之所以在1993年作出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是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不够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提前了解股票价格行情,甚至利用权力影响股市、购买上市公司的“内部职工股”,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证券法》对证券交易一般规范、持续信息公开制度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有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从事证券投资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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