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校园的宁静安全
第10版(教育)专栏:教育聚焦
护卫校园的宁静安全
史春红
据全国高校保卫学会对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所高校的调查,1999—2000年两年,这些高校共发生各类案件9278起,使不少师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科研工作以及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还大学校园以宁静和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急迫的问题。
多方原因使然
近年来,除正常教学以外,涉及高校的各类活动日益频繁,客观环境给校园综合治安造成压力,据清华大学保卫处长陈玉新介绍:清华大学每天约进出15万人次,车流量在1.8万到2万左右,学校也是一个“小社会”。据了解:有些高校濒临商业繁华区,且校园没有围墙,还有的高校教学区和家属区没有分开,出入人员和车辆繁杂,给盗窃和交通案件提供了可能。
后勤管理薄弱,教职工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不明确。学生宿舍里的防火防盗措施不力,宿舍楼门卫形同虚设,推销人员不时上门。对于溺水、中毒、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等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重要因素,没有明确责任,以致预防不善,造成不良后果。
学校安全教育不足也是问题之一。天津某高校的董明同学告诉笔者:入学时该校曾发过一两本有关的小册子,其余的安全教育几乎没有。此外,高校也存在“普法”的死角。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治安防范意识差,受到不法侵害不能有效拿起法律武器。
采访中,大多数被访者认为高校生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是原因之一。大学生的经历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社会经验少,思想单纯,对社会的阴暗面和复杂面知之甚少。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尽管过去女大学生乃至女研究生被拐卖已有先例,但自己并未意识到危险就在身边。诈骗案近年来在高校也时有发生,有些大学生甚至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此外,有关专家提醒,上网交友应谨慎,提防不法之徒布下陷阱。
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校园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部办公厅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校园安全的范围包括校内安全、校门外附近治安秩序与交通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
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势在必行。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丁巨元告诉笔者:该校对安全保卫一直非常重视,制定的保卫规章20余个,并且每年都要调整。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近年来学校没有发生过大的事故。
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校园内的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这些对保卫校园安全都是有益的。让教育界人士感到忧虑的是,在多数高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
政法机关、司法部门应加大对侵害校园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学校没有执法权的条件下,有些学校希望能与街道派出所保持经常的热线联系,遇到突发事件希望110能及时给予解决。各级公安部门对校园安全保卫机构的执法活动放任不管,或指导、监督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呼唤立法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保卫处马周年处长接受采访时谈道,保卫部门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对校内人员进行约束和管理,但对外来人员在校内违章没有执法权。有一些案件,他们甚至曾经采取过以非法对违法的手段,以致发生纠纷。长期以来,学校保安工作一直处于两难的尴尬局面。学校的规章制度只能约束校内人员,无权也无法管理外来车辆和人员,而警察并不来校内执法。因为缺乏一部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在校内发生的事故,几乎每一起都引起纠纷。
近年“两会”期间,制定《校园安全法》的呼声高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20多个代表团的150多名代表提议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学教授陈大鹏向大会提出议案:为了切实保护各级各类学校和师生的安全,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陈大鹏认为,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据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
我国已经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对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了护卫大学校园的宁静和安全,出台一部校园安全法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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