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违章照罚不误
第2版(地方新闻)专栏:
深圳交警违章照罚不误
本报深圳5月5日电记者胡谋报道:不久前,深圳4台违章的警用车辆被“电子眼”逮住,受到罚款处理。这是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实行“公安民警驾车违章须主动接受处理”的规定后查获的又一批交通违章并接受处理的警用车辆。
为了树立交警新形象,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门于1999年10月开始执行“交警违章照罚不误”的规定,并将民警是否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列入反腐保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年终反腐保廉岗位考核评比中,凡有交通违例行为的当事民警及其所在部门每项扣罚5分,考核总分少于85分者将视为不达标。
为便于公开监督,加强对民警违章的防范,市公安交管局对查获的民警交通违章情况及车辆、当事民警等情况,每月统计上报市公安局并内部通报。凡违例者均须由单位负责人一同前往交通监控中心接受处理,违例罚款一律由违例民警自掏腰包。据了解,实行“交警违章,照罚不误”后的第一个月,就有涉及32宗驾车违章事件的交通民警主动依法接受处理,共缴纳罚款近7000元。
市交管局局长刘志娇告诉记者,执行这项规定一年多来,深圳市的交警交通违章肇事明显减少,这对提高全体民警素质很有帮助,我们还将采取更多的办法来树立公安交警新形象。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