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尊严岂容亵渎 河南林州市一检察干警谩骂代表受查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代表尊严岂容亵渎
河南林州市一检察干警谩骂代表受查处
本报讯 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干警李兴龙因不接受人大代表对其违纪插手经济纠纷的评议批评,并对人大代表进行谩骂,日前被林州市检察院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责成向经济纠纷当事人张某赔礼道歉、退还其收取张某的1200元现金。
去年8月22日,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林州市人大代表李全德对李兴龙违纪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进行了批评评议。李得知后,次日上午便找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申辩。常委会领导同志向其做了耐心的说服工作。24日上午,李兴龙再次到市人大常委会找领导申辩,态度极不冷静,言辞激烈。25日上午,李又找到城郊乡人大主席团副主席侯天喜质问,与侯吵闹,并谩骂侯“是个十足的文盲、法盲、流氓”。(张伯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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