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伤社会风化的演示 文化部要求,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把关不严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第2版(要闻)专栏:
禁止有伤社会风化的演示
文化部要求,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把关不严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邵建武报道:近日,文化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文化部门坚决制止以“艺术”的名义,在公共场所表演或展示血腥、残暴、淫秽场面,禁止展示人体性器官或进行色情等有伤社会风化的演示行为,禁止将上述表演及展示行为以音像或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机械复制、传播。
文化部的通知还要求有关艺术创作、教育与研究单位加强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创作、教学、研究活动的管理,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把关不严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审批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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