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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批准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办事处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4-1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司法部批准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办事处 第4版(要闻) 专栏:   司法部批准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办事处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王比学'...

司法部批准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办事处

第4版(要闻)
专栏:

  司法部批准十一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办事处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今天,司法部在北京向荷兰、法国、比利时、美国、巴西、新加坡、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的11家律师事务所颁发了驻华办事处批准证书。目前已有来自16个国家的103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28家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青岛、大连、福州和成都等城市设立办事处。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向11家律师事务所颁发了批准证书,并讲了话。
  司法部副部长刘飏、法国驻华大使以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出席了颁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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