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 树立新风 “九五”期间殡葬工作取得新进展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移风易俗 树立新风
“九五”期间殡葬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报讯 记者陈晓钟报道:“九五”期间,在民政部门的推动下,全国殡葬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殡葬改革也迈出了新的步伐,为移风易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九五”期间,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并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推动殡葬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到2000年底,全国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或办法,大部分地(市)、县(市)和乡(镇)制定了殡葬管理的有关规章。“九五”期间,各地大力推进火葬工作的普及,促进了火化率的提高。过去在殡葬改革方面较落后的一些地区,“九五”期间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浙江省全省火化率从1996年的26%提高到2000年的82.25%,火化殡仪馆从31个增加到56个,文明节俭办丧事蔚然成风。1996年,全国有殡葬馆1283个,全年火化遗体283万具,火化率达36%;到1999年已经提前实现民政部规定的全国火化率为40%的目标;截止到2000年,全国有殡葬馆近1400个。此外,骨灰处理提倡少占地、不占地,实现了多样化。除了寄存在骨灰堂和公墓外,骨灰撒海、深埋植树等方式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各地加大了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出现了一大批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殡仪馆。加强行风建设、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殡葬职工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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