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宪法应成为首要任务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报刊视点
普及宪法应成为首要任务
在我国司法审判中,看不到对宪法的直接引用。宪法成了可以统管一切的大法,但在具体案件中它又无所作为。
宪法的这种处境导致的第一个结果是人们对宪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权利比较漠视,因为宪法不能用来直接保护公民。宪法被神圣化了,但宪法的功能被弱化了。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
譬如,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一条款十分明确,但作为消费者的公民不能用,而只能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权利的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在普法活动中,普及并贯彻宪法的有关条文应当成为首要任务。——《山东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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