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议案不能凑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地方人大报刊集锦
立议案不能凑
每年立一至两项议案,基本上是县级以上人代会期间必不可少的议程。然而,笔者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常把同级政府在新一年的工作打算作为立案研究的首选对象。当了解到政府已决定在新的一年里将做某一件大事时,他们就会说:政府决定做某事,那么,我们就立这个议案。对这种凑上去的做法,他们名之以“与政府保持一致”。
这种做法,实际上把广大的人大代表排斥在讨论立什么内容的议案这一主题之外,无形中剥夺了他们应有的民主权利,也使立议案这么严肃的大事,异化为几个圈子里面头头脑脑的事,以至于代表议案提得再多也是白搭,挫伤了代表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影响议案的质量。同时,也有损人大常委会的威信和形象:人大常委会就好像是政府的一个从属机构似的,它怎么打算你就怎么做,毫无自我主见而言,更不用说去依法实施监督了。 ——山西人大《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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