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合作 用好法律武器 流失海外文物纷纷回归故里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加强国际合作 用好法律武器
流失海外文物纷纷回归故里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卢新宁从刚刚闭幕的全国文物外事工作会议上获悉:7年前被不法分子盗掘后走私到美国的河北曲阳王处直墓彩色石雕,不久将重返中国。这一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的事件,是我国依法追索走私文物工作的又一成功案例,它表明我国在参与国际合作、遏制文物走私犯罪方面逐渐积累了经验。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7年以来,全国海关通过货运、客运、邮寄等渠道查获的走私文物案件600多起,查获走私文物8000多件,其中2000年查获的走私文物达2251件。而这些,被有关人士估计仅占大量文物走私案件的很小比例。
也正因为如此,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努力防范和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成为各国的共识。从80年代开始,我国先后加入了《关于禁止和防范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等国际公约,积极投入依法追索走私文物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继湖北屈原纪念馆被盗的战国铜敦和河南巩义宋代永泰陵石刻头像等珍贵文物重返故乡,1998年,国家文物局通过诉讼程序,辅以外交等手段,还成功索回被犯罪分子盗掘走私到英国的3000余件中国文物,首次取得了通过法律诉讼与国际文物走私团伙斗争的重大胜利。
去年2月,国家文物局得知1994年被盗的王处直墓彩色石雕出现在纽约将要举行的拍卖会上,立即会同公安部等向美国有关方面紧急提出停止拍卖、返还文物的严正要求。经多方努力,拍卖公司停止了原定的拍卖,而后历经一年的大量工作,终于赢得了文物被返还的胜利。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些成功追索的案例,说明只要文物、公安、海关等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追回我国的流失文物大有可为。但他也坦言,根据国际公约,必须在能够提供合法拥有的直接确凿证明前提下,走私出境的文物才有望返还所在国家。而我国很多文物,往往因拿不出充分的文物档案证明丧失了索回的机会。
国家文物局在这次外事工作会上再次强调,各地文物部门要加快文物保护基础档案的信息数据库建设步伐,尽可能采集各种文物实体详细、准确、科学的信息资料,为依法追索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