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法不容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社会扫描
暴力抗法法不容
本报记者 毛 磊
一段时期以来,不法分子暴力抗拒执法、暴力抗拒管理、暴力抗拒监督的事件屡有发生。法官、检察官、警察、行政执法人员等在执行公务时,常常受到围攻、殴打,一些执法人员甚至在暴力抗法事件中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尤其是近几个月来开展的全国专项打假行动中,许多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出现了公然暴力抗法现象。
抗拒执法事件的发生,令人震惊、愤慨,同时也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与思索,有关方面呼吁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者应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
执法人员屡遭抗法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从1999年7月到2000年11月,全国法院执法过程中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49次,384名法官被打伤。
今年2月28日下午,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6名法官为执行史元亮、江友泉分别申请执行朱某欠款纠纷案来到朱某处。由于朱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人员决定对朱所有的农用车采取强制扣押措施。朱某却以行驶证在其妹妹那里为由拒绝交出。执行法警找到朱妹希望能配合法院工作,但她态度蛮横,辱骂干警并叫嚷:“我就是不拿,看你们敢怎样”,并将双手伸出喊道:“你们把我铐起来嘛。”执行人员对她做工作,她置之不理。当两名法警准备将其带离时,朱妹突然对2人拳打脚踢,将两位法警的脸部、手背多处抓伤。龙泉驿区法院依法对兄妹俩作出了司法拘留10天的决定。
目前,暴力抗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由个体抗法发展为群体围攻;由语言威胁发展为动用凶器;由突发事件发展为事先预谋;由群众抗法发展为由地方干部带头。
不仅法院法官的执法遭到暴力抵抗,其他执法部门也同样时常碰到。2001年2月18日下午3时30分,根据举报,湖北孝感市孝南区烟草专卖局稽查队2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孝南公安分局两民警赶到肖港镇保丰村一居民家中,依法查获香烟422条。当稽查人员将香烟装进稽查车时,3名自称是货主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50余名群众围攻并打伤执法人员。混乱中,有人砸毁执法车玻璃,查获的150条香烟被抢走。
暴力抗法症结何在
症结之一: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分析暴力抗法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的原因时,一位“打假”多年的工商人员说,市场上制假售假者因目标明确容易打击,而其幕后的护假者,因其与权力和利益有牵扯而加大了“打假”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从曝光案中可以发现,抗法肇事者除市场和企业负责人外,还有一些地方权力部门人员参与。他们是“打假”的最大阻碍。
症结之二:法律意识淡薄。近年来,经过全国范围大规模、长达15年的普法教育,应当说人们的法律知识得到普遍增加,然而,法律知识的增加并不意味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抗法律,实际上是对抗法律的尊严,说明人们在心理上还没有把法律当成一种信仰,同时,这也意味着依法治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私利不惜以身试法,竟然对执法人员施以暴力,企图用违法犯罪行为来对抗法律的权威。
症结之三:新旧体制冲突激烈。出现暴力抗法事件,既有表层原因,也有深层原因。前者如执法环境不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等,这些也是目前人们都看到了并且呼吁较多的现象。但是,对于暴力抗法事件仅仅停留于表层原因分析是不够的。必须看到:深层的原因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一些利益关系没有得到合理的协调和平衡,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吕忠梅认为: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是效率,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是引导大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追求合理的利益。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所实行的种种改革,都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在这个调整过程中,新旧体制冲突、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相对激烈,暴力抗法事件是种种利益冲突的极端表现形式。
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带有突发性、群体性、对抗性,是国家法治进程中落后的思想观念和狭隘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对法治的一种挑战和较量,它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法制形象。
暴力抗法的首恶在于违法,亵渎法律尊严,破坏法制建设;其次,暴力抗法辱损执法人员人格,破坏执法机关形象,损害国家权威。暴力抗法并不仅仅是对抗某个执法机关或执法人员个人,而是直接对抗国家执法机关的司法权威或行政执法权威,从而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威的信赖受到严重影响。另外,暴力抗法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扭曲司法价值观念。如果一次暴力抗法得逞,就会影响一个群体的道德风尚、社会伦理观念、司法价值观念,就会使有些人丧失依法治国的信念,严重助长“人治”恶习,为恶殊深。
那么如何遏制暴力抗法现象不断发生这一趋势呢?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葛行军认为,除了加强法制宣传,规范执行秩序外,还要加大惩罚力度。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地方往往将暴力抗法者拘留之后随即放掉,或对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放纵不办。在全国法院1999年7月至2000年11月执行中抓获的401名暴力抗法者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有41人,仅占10.2%。有关人士呼吁,对暴力抗法事件,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容放纵,并坚决追究放纵者的法律责任。各执法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定程序惩罚犯罪,充分运用刑罚手段维护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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