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法轮功”害人夺命案例选登 刘品清——痴迷“法轮功”投井自杀
第2版(要闻)专栏:
邪教“法轮功”害人夺命案例选登
刘品清——痴迷“法轮功”投井自杀
编者按:邪教“法轮功”欺骗群众,用精神控制铺下了一条夺人性命的“圆满”之路。据不完全统计,在“法轮功”被取缔之前,已有1400多人因习练“法轮功”身亡,136人自绝生命。血淋淋的事实一再证明:“法轮功”害人夺命,同世界上所有的邪教一样,是人间悲剧的制造者。本报从今天开始将陆续选登“法轮功”害人夺命案例。
刘品清,男,58岁,大专文化,生前系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农技师,家住孤山镇西街。1968年毕业于沈阳农业学院,长期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其妻和女儿是中小学教师,儿子现在某水产学院读书,原本是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庭。
1998年8月,经邻居介绍,刘品清开始练习“法轮功”,并渐痴迷,多次对邻居的“功友”说:“师傅(李洪志)让我自焚成佛。”1999年2月4日傍晚5时许,刘将自家煤气阀打开,点燃自焚,幸被发现,但已烧伤,住丹东驻军第230医院治疗。住院期间刘品清拒不配合治疗,总说我没有死,是师傅让我“消业”。出院后,刘仍经常对别人说师傅让他“到井里成佛”,多次请求邻居用绳子把他捆好放到井里,并说“有师傅保护死不了”。家人见其痴迷“法轮功”,精神不好,对其严加看管,但刘品清总是极力伺机“成佛”,于1999年4月27日清晨,趁家人不备,在自家附近投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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