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民意开好人代会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公民建言
集中民意开好人代会
王安泽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深入人心,地方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越来越为人民群众所关注,成为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那么怎样才能把人代会开得更贴近人民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
改进人代会期间的信访接待方式。信访工作是反映群众情绪的“温度计”,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晴雨表”。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为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在每年的人代会期间,人大信访工作常常处于被动状况,“堵”得多,“疏”得少。
为此,笔者建议,在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可增设信访工作组,或开通信访电话专线,或采用大会主席团信访接待日等形式,公开接待本辖区或涉及本辖区的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组对接到的信访进行梳理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研究处理。这样做至少有以下好处:一是拓宽了民主渠道,倾听了群众呼声,让群众投诉有人接、受冤有处诉;二是有利于真实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人民代表大会能更好地行使职权,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人。
完善工作报告会前征求意见和审议方式。近年来,地方各报告单位在人代会前都能主动征求代表意见。但这样征求意见,参与人过少、面太窄,且增大了上、下级的负担。笔者建议,省、市人代会的报告单位最好能在大会召开前两个月,将报告传给市、县一级,由下一级的人大常委会或相应部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对大会的几个主题报告一并进行讨论、修改,组织单位可将征求收集的意见于会前反馈给报告单位,也可由代表将征求意见带到会上。
人大代表在审议工作报告时,报告单位应当高度重视代表的审议发言,尊重代表权利,尽快改变人大代表审议工作报告“自己发言自己听,报告单位不问津”的局面。在人代会期间,两院及列席大会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应100%参加会议,深入到各代表团,直接听取代表的发言,真实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而这种管理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体现的。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带头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人民代表大会日益贴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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