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
第11版(社会观察)专栏:
妥善处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陈力丹
如何处理好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这是当前新闻舆论监督实践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认为,人民日报《社会观察》专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首先,这个专栏在批评社会消极腐败现象、揭露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时,以事实说话,决无炒作之意,表现了党中央机关报报道事实时的严肃态度。第二,对于某些司法不公正的问题,专栏评论的是已有的审判结果,而不是在未判决前对审判施加影响,符合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第三,专栏以“编者的话”的形式作出的评论,限于意见范畴,不追求耸人听闻,不会造成强制性民意审判或“媒介审判”,但是又能够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便于上级司法和纪检部门纠正那些明显错误的司法行为。
活跃而健康的舆论监督,决非司法独立的障碍。恰恰相反,它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保障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当然主要由司法独立来保证,但舆论监督通过客观地展示和评论司法过程,有助于这种公正的实现。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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