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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负办宣布 采取六项措施为乡企减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7-0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务院减负办宣布 采取六项措施为乡企减负 第2版(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务院减负办宣布  采取六项措施为乡企减负   本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全国乡'...

国务院减负办宣布 采取六项措施为乡企减负

第2版(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国务院减负办宣布
 采取六项措施为乡企减负
  本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全国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近日召开,国务院减负办宣布,近期将采取6项措施,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
  第一,实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今年中央和省(区、市)两级政府要编制涉及企业的收费目录,向乡镇企业公布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事程序,并明确宣布收费目录以外的涉及乡镇企业的收费一律废止。
  第二,突出重点,从严治理。县、乡主要领导要作为乡镇企业治乱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在全面清理取消向乡镇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基础上,把制止向乡镇企业的各种摊派放在突出位置。
  第三,对企业改制、改组、改造费用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四,组织全国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大检查。国务院减负办将进行重点检查,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已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规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向企业乱摊派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五,整章建制,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将制定《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使乡镇企业治乱减负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第六,建立严格的乡镇企业治乱减负责任制,对今后发生的任何向乡镇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要坚持谁收费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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