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监督方式 加大监督力度
第11版(两会纵横)专栏:
改进监督方式 加大监督力度
本报记者 曲哲涵 周立耘
连日来,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湖南代表,集中审议了李鹏委员长的工作报告。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成了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罗海藩代表认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总原则,应该是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生产力的发展鸣锣开道,为先进文化顺利前进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凌宇代表说:人大监督在实践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如“三多三少”,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重点监督少;“软性”措施多,“刚性”手段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力度和监督的实际效果,必须改进。
刘泗元代表说:各地人大紧紧围绕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热点问题行使监督权,探索出了一些好经验,好方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建立有效的渠道,将这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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