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小城镇要形式多样
第11版(两会建言)专栏: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发言摘编
发展小城镇要形式多样
周耀庭(江苏)
新世纪初,正值我国实施“十五”计划关键性的发展阶段,然而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依然是深受党和政府以及全国人民关心的一件大事,当前加快发展小城镇建设,是提高农村城镇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环节,各地必须抓住发展机遇。
小城镇的发展概念是针对大城市而提出的,我国农村地域广阔,经济特色不一样,在发展小城镇建设时也一定要根据地方经济特色。要以农业加工企业为“龙头”,吸纳农村劳动力向农业加工企业转移,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地要根据地方农业资源特色,依托小城镇建设市场,从而为农产品和农业加工企业开拓市场,辐射市场,活跃地方产品流通。根据区域人口分布、地理位置和资源状况,进行合理布局。
发展小城镇的关键是发展农村经济,各地要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在加工、贸易和旅游等方面形成有特色的主导产业,特别是要与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局面。各地应结合实际,促进小城镇建设多样化发展,逐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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