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入手做好扶贫工作
第11版(两会建言)专栏: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发言摘编
从改革入手做好扶贫工作
覃福珠(广西)
一、要提高贫困地区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减轻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负担,地方配套比例最好控制在15%以内。
二、调整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并给予安排相应的扶贫项目管理费,扶贫项目实施前,按年度先预付项目启动资金,同时按项目规模大小和实施难易不同相应拨给扶贫项目管理工作费,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要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异地安置资金补助标准,尤其是提高无偿资金补助标准。
四、要完善外资扶贫项目招标物资管理办法。解决好扶贫世行项目物资不及时到位和串换物资亏损大而影响项目实施及效果和增加贫困地区财政负担的问题。
五、要改变贫困地区小额信贷运作模式。解决好还款期太短、还款次数过于频繁、手续过于繁杂而造成相当多农户无法贷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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