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重点 强化监督
第11版(两会建言)专栏:
抓住重点 强化监督
王怀远(辽宁)
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人大应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住重点,强化监督。
要以监督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为重点,抓住事关发展、法制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要着重抓好涉及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检查。
执法检查要改进方式,上下联动,提高质量,务求实效。要坚持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和意见交办制度,督促有关机关查处、纠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要结合执法检查,评议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要开展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要紧密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加大审议力度,强化工作监督。要通过对具体违法案件的监督,加强对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促进公安、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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