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贵在落实——访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副主席闻大中
第6版(两会纵横)专栏:
提案贵在落实
——访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副主席闻大中
本报记者 王比学
今年的提案总数又创历年之最,这表明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建言献策的热情很高。记者在欣喜的同时,更关心这些提案是否真正落到实处。早就听说沈阳市为了促进提案的落实,推出了一项重大措施,即提案办理“后评议”。就此项措施,记者专门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副主席闻大中。
在他的驻地,闻大中委员介绍,沈阳市政协提案办理“后评议”,是由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三大机关共同推出的,去年5月联合发文正式开始运行。其主要做法是,政协提案提出后,由提案者和委员当着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承办单位负责人的面,进行实事求是的公开评议,之后由评议小组拿出评议意见,市政府根据意见限时作出答复。截至目前,沈阳市已组织了两次“后评议”活动,评议提案43件。
“这不就是提案办理的一种方法吗?有什么可取之处?”记者对于提案办理“后评议”还是感到有些不好理解。
闻大中委员没有直接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而是向记者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沈阳市南运河两岸是百姓休闲的场所,多年来,因为淤泥沉积,臭气熏天,百姓怨声载道。几年来,沈阳市政协委员每年都提出“治理南运河”的提案。对此,市政府早有承诺,要在2000年进行部分河段清淤。但据说是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兑现。去年10月,市政协又对这方面的提案落实情况进行了“后评议”。经过评议,委员们进一步提出治理南运河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市政府承诺后不落实的情况提出批评,市政府领导当面表示歉意,并当场拍板要兑现承诺。事后当有关部门将清淤铲车开进运河时,周围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你可不要低估了它的作用,‘后评议’不只是简单的提案办理办法的改变。”闻大中委员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有些地方对于政协提案重答复,轻落实,导致不少提案答复之后难以落到实处。实行提案办理‘后评议’,拓宽了政协民主协商的渠道,推进了党委、政府的工作。‘后评议’活动开展以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已采纳政协的意见和建议100多条。现在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必须配专人办理提案,而且答复时要通过党组研究,由一把手签字。落实政协提案不到位的,相关单位的承办人和主要领导要承担责任。同时,政协委员进行跟踪监督,使政协的职能发挥更充分。现在委员们感到通过这项制度,加大了提案的落实,‘说了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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