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黎城镇坞墩居委会 开结婚证明先交“喜糖”费
第7版(读者来信)专栏:监督哨
金湖县黎城镇坞墩居委会
开结婚证明先交“喜糖”费
5月16日上午,我同未婚妻到金湖县黎城镇坞墩居委会开结婚证明。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开证明好办,得先买点‘喜糖’给我吃。”买就买呗,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从哪里买、买多少却成了问题。我要到商店去买,这位工作人员却要我到她的“小店”去买。所谓小店其实是一个专门从事毛衣针织加工的操作间,一个中年妇女看到我来,放下手中的活儿,随即递出早已准备好的20袋“喜糖”。我说20袋太多了,只要6袋就行。中年妇女不高兴地说:“别人来买都是20袋,你也不例外。每袋一块钱。”我说商场才卖6角,你们怎么卖1块钱?中年妇女反问道:“买‘喜糖’还还价?”看来,被“宰”的不止我们这一对。我交了钱想把糖拿走,中年妇女说,刚才居委会的人已说过了,只要交20块钱就行了。原来绕了半天,目的就是要收20块钱“喜糖”费。
我们又来到居委会,那名工作人员说需交5元纸张手续费。我向她要发票或收据,她竟说:“吃你几颗‘喜糖’还要开收据?”
江苏金湖县汪建忠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