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第10版(两会建言)专栏: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发言摘编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王 纯(吉林)
丰富的森林资源是白山市的一大自然优势。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的建设和发展,在积极保护的前提下,合理恢复开发森林资源,努力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和资源的永续利用。我们在全市实施了山林管护经营承包,做到了责任到人、利益到人,把管护山林的主体责任和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这种山林管护经营的形式极大地调动起广大群众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实际工作中,我认为应适当放宽个人林木采伐政策,个人发展林业将成为主体。适当增加国家公益林的比重,国家对地方林业的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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