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第6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王 维
进入新世纪的前夕,上海市委和市委宣传部,决定对上海的新闻工作者进行一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我觉得很有必要。这是一个前瞻性的重要措施,我希望它能搞好。
关于这次学习的重要性,我自己的体会,首先是要坚定不移地、鲜明地说出我们党的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各种各样的新闻工具,无一不为一定的阶级、党派、政治集团、利益集团服务。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党的新闻事业就应该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不能背离或损害这个“两服务”的方针。
党的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要通过新闻手段来表现。如果你不讲新闻性,不遵循新闻规律,人家不看、不听,难以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那么党性就不能较好地得到坚持。
我们是唯物论者,我们党的新闻事业必须坚持完全真实的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要坚持事实第一性、新闻第二性的原则;坚持让事实说话,深入社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做高高在上、靠想象和杜撰过日子的“客里空”。
党的新闻事业是全党的事业,要靠全党来办。全党办报,成为我们党办新闻事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报纸工作(也包括广播、电视等)上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是批判的、革命的,按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办新闻事业,应该具有鲜明的战斗性,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应旗帜鲜明。我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正确的舆论,应该有选择地加以澄清和批判,尤其对于一些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历史问题上的奇谈怪论,党的舆论阵地不能置之不理,放任自流。
党的新闻事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发展。我们党领导新闻工作有很丰富的经验,早在30年代后期,党中央就提出党报编辑部和党委在政治生活上应该呼吸相连。40年代后期,夺取全国胜利前夕,提出加强宣传的纪律性,规定各级党报都要无条件地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近年,则一再强调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新闻单位、舆论阵地,影响深、广、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里所说的领导,主要是指政治领导。至于如何把党的领导意图化为新闻及其评论,则应以信任的态度,充分发挥新闻专业人员的创造性。他们毕竟是内行,不强调这个创造性,则易产生依赖性。这样就不易办得生动活泼,更不能适应“入世”以后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
我已年过八旬,是个老报人,难免讲老话,如果这些老话经过历史检验还有生命力的话,讲之也不妨吧! (作者系解放日报原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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